一、背景和意义
1.背景。为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保障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的宏观调控作用,维护关岭县粮食市场稳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关岭实际,制定本办法。
2.意义。一是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二是明确了储备粮油的轮换周期及轮换方式,轮换及保管等各项费用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二、起草依据
为顺利完成《关岭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骨干力量,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先后五次修改后形成《关岭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预算部门、农发行关岭县支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同时对照反馈意见深入分析进行修改,形成《关岭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关岭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共分为七个方面,分别从总则、计划、储存、轮换、资金、动用、监督检查方面对我县储备粮油管理进行具体的规定。第一方面指导思想,主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二方面计划,规定了我县储备粮油的存储任务数量来源。第三方面储存,准确描述了承储库点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承储企业在储存期间的规定。第四方面轮换,明确了我县储备粮油的轮换方式及轮换期限。第五方面资金,明确了我县储备粮油的保管费、轮换费等费用标准。第六方面动用,规定了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情形。第七方面监督检查,规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和省储备粮管理规章制度的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