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依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为做好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附件: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关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关岭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7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工信局 |
第四季度 |